2024年1月23日 星期二

營利事業申報員工2023年度薪資所得時,應將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金額全數扣除

營利事業於申報員工2023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勞保局提醒營利事業,如勞工於該年度內有參加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應將其自願提繳金額自薪資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以免勞工多繳所得稅。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的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因此,營利事業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應將勞工於年度內自願提繳金額,正確填報於「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且給付總額欄位須全數扣除該自願提繳金額。 舉例說明,如2023年度勞工每月工資總額為4萬3,000元(提繳工資歸級為4萬3,900元),年終獎金2個月,全年薪資所得為60萬2,000元(4萬3,000元×14個月),另當年度每月自願提繳6%退休金,則2023年度扣繳憑單「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應填報3萬1,608元(4萬3,900元×6%×12個月),給付總額欄位應填報57萬392元(60萬2,000元-3萬1,6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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