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亞育記帳士/104072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83號5樓/email:yayuchungcpb@gmail.com /Tel:02 8712 0170/Fax 02 8712 0172/Cell: 0952325007/line: yayuchung/專業服務:工商登記;稅務服務; 財務分析;會計帳務/經歷: 醒吾科技大學商業設計系講師;奧爾資訊(股)公司法務副理;遊戲新幹線(股)公司法務;會計師公會全聯會研究員;全國工業總會綜合企劃處資深專員; 基赫實業(有)公司國外業務/證照:記帳士;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股務人員;信託測驗;企業內控;銀行內控與內稽;人身保險業務員;產物保險業務員;國貿大會考;資產證券化;債權委外催收;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人員;TOEIC金色證書/學歷: 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法律學碩士 ;美國Oklahoma City University 企業管理碩士;台北大學法律系;台北科技大學經營管理系;文化大學經濟系;淡水工商管理專科學校三年制財政稅務科。
2024年1月23日 星期二
失業給付權益不因僱傭關係存在法律爭訟與否有所影響。
勞資雙方間如因僱傭關係存在發生爭議提起訴訟,勞工申請失業給付之請求權時效,因起訴而中斷,得於判決確定後2年內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不會因訴訟影響失業給付權益。
按就業保險法規定,非自願離職勞工如欲請領失業給付,須於離職退保後2年內,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提出失業給付之申請。實務上有非自願離職勞工向原雇主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待法院判決確定僱傭關係不存在時,已超過離職退保後2年,衍生是否仍可以申請失業給付疑義。
失業給付的請求權時效,因提起相關訴訟(例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而中斷,並自法院判決確定等訴訟終結時重新起算,勞工得於判決確定後2年內,檢附訴訟等相關文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申請失業給付。
勞資雙方間因僱傭關係存在與否發生爭議提起訴訟,倘勞工經法院依勞動事件法第49條規定裁定雇主為繼續僱用及給付工資之定暫時狀態處分,雇主應於勞工回任時,依規定為其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以落實保障勞工權益。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遺產稅各項扣除額金額自2024年1月1日起調整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扣除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其繼承事實發生日在2024年1月1日以後者,適用下列調整後遺產稅各項扣除額金額: 1.配偶扣除額:55...
-
營利事業因經營本業所產生之商業紛爭而受損害,雖已提起訴訟,惟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尚未判決確定,屬未實現之費用及損失,應於帳外調整減除,不得列報。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3條規定未實現之費用及損失,除屬所得稅法第48條所定短期投資之有價證券準用同法第44...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扣除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其繼承事實發生日在2024年1月1日以後者,適用下列調整後遺產稅各項扣除額金額: 1.配偶扣除額:5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