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7日 星期六

扣繳或免扣繳憑單申報常見錯誤

2023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截止日至2024年1月31日,請扣繳義務人及營利事業如期並正確申報,以免逾期申報或申報錯誤而受罰。 常見錯誤態樣如下: 1.扣繳義務人及營利事業透過網路辦理憑單申報,因需更正申報資料,未連同前次已上傳申報資料一起上傳申報,造成檔案覆蓋前次資料,形成短漏報而受罰。 2.所得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所得金額漏寫或填寫錯誤。 3.小規模營業人給付租金給房東時,未依規定扣繳稅款及未申報扣(免)繳憑單。 4.年終尾牙等抽獎中獎獎項為實物,未依規定扣繳稅款及未申報扣(免)繳憑單。 5.給付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未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納扣繳稅款及申報憑單,誤按居住者方式辦理扣繳申報。 6.營利事業對國內慈善機關團體的捐贈,漏未填報免扣繳憑單。 7.房屋所有權人已變更(已死亡),所得人欄位仍填報原所有權人。 8.聘請員工或臨時工(按時計酬),未申報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 9.向共有人承租共有物時,未對各共有人分別填報扣(免)繳憑單。 10.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起,6個月內尚未給付股利視同給付,漏未申報股利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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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各項扣除額金額自2024年1月1日起調整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扣除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其繼承事實發生日在2024年1月1日以後者,適用下列調整後遺產稅各項扣除額金額: 1.配偶扣除額: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