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亞育記帳士/104072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83號5樓/email:yayuchungcpb@gmail.com /Tel:02 8712 0170/Fax 02 8712 0172/Cell: 0952325007/line: yayuchung/專業服務:工商登記;稅務服務; 財務分析;會計帳務/經歷: 醒吾科技大學商業設計系講師;奧爾資訊(股)公司法務副理;遊戲新幹線(股)公司法務;會計師公會全聯會研究員;全國工業總會綜合企劃處資深專員; 基赫實業(有)公司國外業務/證照:記帳士;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股務人員;信託測驗;企業內控;銀行內控與內稽;人身保險業務員;產物保險業務員;國貿大會考;資產證券化;債權委外催收;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人員;TOEIC金色證書/學歷: 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法律學碩士 ;美國Oklahoma City University 企業管理碩士;台北大學法律系;台北科技大學經營管理系;文化大學經濟系;淡水工商管理專科學校三年制財政稅務科。
2024年1月27日 星期六
扣繳或免扣繳憑單申報常見錯誤
2023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截止日至2024年1月31日,請扣繳義務人及營利事業如期並正確申報,以免逾期申報或申報錯誤而受罰。
常見錯誤態樣如下:
1.扣繳義務人及營利事業透過網路辦理憑單申報,因需更正申報資料,未連同前次已上傳申報資料一起上傳申報,造成檔案覆蓋前次資料,形成短漏報而受罰。
2.所得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所得金額漏寫或填寫錯誤。
3.小規模營業人給付租金給房東時,未依規定扣繳稅款及未申報扣(免)繳憑單。
4.年終尾牙等抽獎中獎獎項為實物,未依規定扣繳稅款及未申報扣(免)繳憑單。
5.給付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未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納扣繳稅款及申報憑單,誤按居住者方式辦理扣繳申報。
6.營利事業對國內慈善機關團體的捐贈,漏未填報免扣繳憑單。
7.房屋所有權人已變更(已死亡),所得人欄位仍填報原所有權人。
8.聘請員工或臨時工(按時計酬),未申報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
9.向共有人承租共有物時,未對各共有人分別填報扣(免)繳憑單。
10.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起,6個月內尚未給付股利視同給付,漏未申報股利憑單。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遺產稅各項扣除額金額自2024年1月1日起調整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扣除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其繼承事實發生日在2024年1月1日以後者,適用下列調整後遺產稅各項扣除額金額: 1.配偶扣除額:55...
-
營利事業因經營本業所產生之商業紛爭而受損害,雖已提起訴訟,惟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尚未判決確定,屬未實現之費用及損失,應於帳外調整減除,不得列報。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3條規定未實現之費用及損失,除屬所得稅法第48條所定短期投資之有價證券準用同法第44...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扣除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其繼承事實發生日在2024年1月1日以後者,適用下列調整後遺產稅各項扣除額金額: 1.配偶扣除額:5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