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亞育記帳士/104072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83號5樓/email:yayuchungcpb@gmail.com /Tel:02 8712 0170/Fax 02 8712 0172/Cell: 0952325007/line: yayuchung/專業服務:工商登記;稅務服務; 財務分析;會計帳務/經歷: 醒吾科技大學商業設計系講師;奧爾資訊(股)公司法務副理;遊戲新幹線(股)公司法務;會計師公會全聯會研究員;全國工業總會綜合企劃處資深專員; 基赫實業(有)公司國外業務/證照:記帳士;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股務人員;信託測驗;企業內控;銀行內控與內稽;人身保險業務員;產物保險業務員;國貿大會考;資產證券化;債權委外催收;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人員;TOEIC金色證書/學歷: 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法律學碩士 ;美國Oklahoma City University 企業管理碩士;台北大學法律系;台北科技大學經營管理系;文化大學經濟系;淡水工商管理專科學校三年制財政稅務科。
2022年1月17日 星期一
營利事業CFC制度及個人CFC制度分別自2023年度及2023年1月1日施行
營利事業CFC制度及個人CFC制度分別自2023年度及2023年1月1日施行
為防杜跨國企業或個人藉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 以下簡稱CFC)保留盈餘不分配,規避我國稅負,配合國際反避稅趨勢,我國於2016年7月27日增訂所得稅法第43條之3,建立營利事業CFC制度,並於2017年5月10日增訂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之1,建立個人CFC制度。
為避免對臺商全球投資布局造成影響,上述CFC制度之施行日期,授權由行政院訂定。嗣立法院2019年7月3日三讀通過「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以下簡稱資金專法),附帶決議請財政部於資金專法施行期滿(2021年8月16日)後1年內,報請行政院核定CFC制度施行日期。
為因應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推動實施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行政院於2022/1/14核定營利事業CFC制度及個人CFC制度分別自2023年度及2023年1月1日施行,以接軌國際反避稅趨勢及維護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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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各項扣除額金額自2024年1月1日起調整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扣除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其繼承事實發生日在2024年1月1日以後者,適用下列調整後遺產稅各項扣除額金額: 1.配偶扣除額: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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