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7日 星期四

身分證不離身簽章要確認,以免遭人虛報薪資

有民眾檢舉公司虛報薪資所得,常見是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或打工學生,將身分證、印章交給他人使用,或在空白的薪資單上簽名、蓋章,致遭人虛報薪資所得。 不肖業者利用民眾社會經驗不足,以開立不實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方式,虛增其營業成本或費用,藉以達到逃漏稅目的。所以,為避免淪為別人逃漏稅工具及負擔額外多出的所得稅,民眾工作時除記錄業者名稱、地址、工作期間及上班起訖時間之出勤概況外,在領取薪資時也要詳細核對薪資印領清冊記載與實際核發的金額是否相符,並將薪資表、銀行轉帳匯款等資料妥善保存,以供日後核對之用;另外,要注意千萬不要將身分證、印章隨意交給意圖不明的他人使用,也不要在未載明工作期間、金額的薪資表上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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