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 星期一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109年度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申報期限展延至110年8月2日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財政部5/31公告109年度稅務用途金融帳戶(CRS)資訊申報期間,由原本1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展延為6月1日至8月2日。 依「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以下簡稱CRS辦法)第51條第2項規定,申報金融機構因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之事由遲誤CRS辦法所定申報期間,財政部得視實際情形公告延長其申報期間。因COVID-19疫情影響,金融機構啟動相關防疫措施,反映人力調度趨緊,於原訂6月期間完成申報尚有困難,該部依CRS辦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於5/31公告延長109年度CRS資訊申報期限至110年8月2日。 金融機構於營運許可情況下,應提早準備申報資料,並提醒申報109年度CRS資訊相較108年度有3項差異,包括新增應申報英國稅務居住者持有或控制帳戶資訊、應申報全部既有個人與實體帳戶資訊,及採用新版XML檔案申報格式規範。新檔案格式可至財正部「金融機構資料申報系統」(網址https://www.cfi.mof.gov.tw)下載,如有系統操作相關問題,可撥打電話0800-808-228洽詢客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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