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9日 星期二

土地出售時應使用10%優惠稅率以節省土地增值稅

出售土地申報土地增值稅之一般用地稅率為20%∼40%,自用住宅用地為10%,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的納稅義務人應使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以節省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每人僅「一生一次」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但如符合「一生一屋」之規定,則申請次數並無限制。

「一生一屋」之適用條件較「一生一次」嚴格,除已適用過「一生一次」外。「一生一屋」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除了該自用住宅外,名下無其他房屋。

「一生一屋」且須符合出售前持有該自用住宅用地6年以上,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須設有戶籍且持有該房屋連續滿6年,出售前5年內無營業使用或出租,且都市土地適用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不超過350平方公尺。

申請適用「一生一屋」優惠稅率者,如該房屋為成年子女所有,或僅成年子女設立戶籍均不符土地稅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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