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雙方因合意成立土地買賣契約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嗣經雙方協議解除不動產買賣契約,依民法規定買方負有將土地所有權返還賣方以回復原狀。之。。
返還土地所有權之移轉行為,應認定為土地所有權的另一次移轉,故買賣雙方人應持雙方解除契約等證明文件,向稅捐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並於繳清土地增值稅後,再至地政機關辦理土地所有權返還移轉登記。
已辦竣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後,事後經買賣雙方合意解除土地買賣契約者,其賣方原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申請退還,
鍾亞育記帳士/104072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83號5樓/email:yayuchungcpb@gmail.com /Tel:02 8712 0170/Fax 02 8712 0172/Cell: 0952325007/line: yayuchung/專業服務:工商登記;稅務服務; 財務分析;會計帳務/經歷: 醒吾科技大學商業設計系講師;奧爾資訊(股)公司法務副理;遊戲新幹線(股)公司法務;會計師公會全聯會研究員;全國工業總會綜合企劃處資深專員; 基赫實業(有)公司國外業務/證照:記帳士;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股務人員;信託測驗;企業內控;銀行內控與內稽;人身保險業務員;產物保險業務員;國貿大會考;資產證券化;債權委外催收;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人員;TOEIC金色證書/學歷: 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法律學碩士 ;美國Oklahoma City University 企業管理碩士;台北大學法律系;台北科技大學經營管理系;文化大學經濟系;淡水工商管理專科學校三年制財政稅務科。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扣除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其繼承事實發生日在2024年1月1日以後者,適用下列調整後遺產稅各項扣除額金額: 1.配偶扣除額: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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