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日 星期三

繼承土地是否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之地價稅?

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因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其適用自用住宅用地條件也會隨著改變,所以辦理繼承後,新土地所有權人均應重新向地方政府稅務局或稅捐處申請,經稅捐機關審查核准後,地價稅方得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自用住宅用地之地價稅稅率2‰和一般用地之地價稅稅率10‰以上累進稅率之間差異很大,如有繼承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應於當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就可以在當年度適用地價稅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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