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核定的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之土地,已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土地所有權人得於當年度地價稅開徵40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定後可按工業用地千分之十之稅率課徵地價稅,且免依累進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度開始適用。
已核定按工業用地之地價稅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若工廠已註銷登記,應於30日內向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並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未於期限內申報者,除應追補短繳之地價稅外,並處短報或匿報地價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
鍾亞育記帳士/104072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83號5樓/email:yayuchungcpb@gmail.com /Tel:02 8712 0170/Fax 02 8712 0172/Cell: 0952325007/line: yayuchung/專業服務:工商登記;稅務服務; 財務分析;會計帳務/經歷: 醒吾科技大學商業設計系講師;奧爾資訊(股)公司法務副理;遊戲新幹線(股)公司法務;會計師公會全聯會研究員;全國工業總會綜合企劃處資深專員; 基赫實業(有)公司國外業務/證照:記帳士;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股務人員;信託測驗;企業內控;銀行內控與內稽;人身保險業務員;產物保險業務員;國貿大會考;資產證券化;債權委外催收;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人員;TOEIC金色證書/學歷: 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法律學碩士 ;美國Oklahoma City University 企業管理碩士;台北大學法律系;台北科技大學經營管理系;文化大學經濟系;淡水工商管理專科學校三年制財政稅務科。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扣除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其繼承事實發生日在2024年1月1日以後者,適用下列調整後遺產稅各項扣除額金額: 1.配偶扣除額: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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